第169章 可他何错之有?(2 / 3)

特别强调过,只是简单提了句研磨要有耐心,动作轻而慢,不可斜磨或直推,用水宁少勿多 。

难道说还有其他的说道?

小孩儿满眼的求知欲让端王极为受用,他的书法自然是极好的,周二郎不可能如他一般从小就有名师指导,用最好的笔,可以细细体会不同材质笔毫之间的细微差异;用最好的墨条,墨色细腻丝滑,浓淡相宜,写起字来事半功倍;当然还有纸张的选择对书写出来的字亦是影响巨大。

就比如王羲之的兰亭序,只有用鼠须笔和蚕茧纸才能更好的写出那种漂亮游丝。

不要说这些高端奢靡的文房四宝了,周二郎连最劣质的草稿纸都是节省着用,平日里练习都是蘸水写,他能把书法练好,一是悟性极高,二是他肯拼命练,珍惜每一次在纸张上落笔的机会。

这也是为什么他一路考过来,无论是中秀才,中举,还是中进士,中状元,所有答卷无一错别字,无一滴墨脏污的原因。

“人磨墨,墨磨人,这研磨之道在乎于静心;心不静,力不均,力不均这磨出的墨汁便少了光泽;这与弹琴前的净手焚香调弦一个道理,都是为了更好的进入到状态。”

“当然,除了要进入状态,研出墨汁的好坏也直接影响到最后的书写效果。”

“……你瞧,磨到像现在这般油润浓稠,墨香四溢,起墨挂丝就算是差不多可以了,你过来试试。”

端王将研磨好的墨汁倒入一方容器中,把砚台和墨条交给周锦钰。

周锦钰抬头看了端王一眼,伸手接过了墨条。

“书法之静,在于墨,在于定,在于心,在于久久为功,心浮气躁要不得,你在研磨的过程中需要细细体会。” 端王道。

周锦钰虽然对端王有意见,但看得出对方此时是诚心教授,还是小声地道了句谢。

周二郎屡次对他讲过,不管是书法也好,还是古琴围棋这些东西也好,学习到一定程度,再想深入,讲求的就是机缘,遇到好老师的机缘,自己开悟的机缘。

就比如怀素和尚,本身的天赋极高,但三十岁之前不得名师,全凭直觉,正是有了后面颜真卿以及邬肜的悉心指导,才有了真正的突破,成为书法大家。

不管如何,他应该感恩人家的指点。

他人小力气小,磨了没多一会儿就觉得手腕子发酸,不要说静心,连专心都很难做到。

端王看他小脑门儿上出了汗,这才意识到周锦钰还是个小孩子,而研墨是个体力活儿,不然为什么很多人都要专人或者书童来研墨。

虽然出了汗,但周锦钰仍然在认真坚持,按照端王说的,攥着墨条儿一圈儿一圈儿的匀速研磨。

端王看周锦钰到最后手指微微发抖都没有放弃,足以看出周二郎对儿子绝非只是溺爱,溺爱培养不出这样优秀的孩子。

到最后,周锦钰研出的墨汁浓稠度有了,也可以挂住一点儿丝了,就是亮度有些太一般,和端王磨出的墨汁一比,让他忍不住有些失望。

端王安慰他,“本王研磨过多少次,你才几次,到达这个程度已经很不一般,再者,你到底年幼,气力不及大人,这是先天条件限制,不能怪你。”

听端王这样说,周锦钰心里好受了一些,忽然又想到了刚才的问题,再次问道:“王爷,那副字真的是王羲之写的吗?”

端王笑了,“怎么可能是真迹,本王某日心血来潮时的涂鸦之作,写完后感觉还不错,就挂那儿了。”

“竟然是你写的!”周锦钰忍不住惊呼一声。

端王:“怎么?是本王写得很惊讶吗?”

周锦钰点点头,“锦钰没想到王爷的书法造诣如此之高,锦钰见到过的字中,能与王爷书法相媲美者,也就只有京郊二郎庙的老道士,不过王爷擅长行楷,老道士好像擅长狂草。”

“狂草?” 端王瞳孔微缩,追问道:“钰哥儿为何觉得他的书法能同本王媲美。”

周锦钰听他如此一问,意识到自己刚才说话不妥,毕竟老道士亦不是出名的大家,自己这番比较不太好,忙道:“也不是相媲美,只是在锦钰钰喜欢您的字,亦喜欢道长的字。”

在周二郎让周锦钰学的所有东西中,他最是喜爱书法,爱屋及乌,不自觉对端王的看法就改观了许多。

跟那儿自我反省,觉得不管怎么说,人家的药到底还是治了自己的病,让自己发作时没有那么痛苦,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,爹受了人家的人情,就得为人家办事儿。

说到底,爹受制于人不怨别人,只怨自己这破病,他若没有生这样的病,也就用不到端王的药了。

周锦钰与二郎或者端王最大的不同,就是凡事儿他总能从自己的身上找出原因来,从自己身上找原因本身没有错,可一旦过度,就容易自卑脆弱。

端王自然能感受到周锦钰态度的前后变化,他倒是没想到里面还有这么多隐情,只道周锦钰是懂得